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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少校登共艦喊「祖國強大」 陸委會發函請退輔會查處

記者 林茜妤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6 16:5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6 16:51
針對呂禮詩案,陸委會已於5日正式發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查處。。(圖/TVBS)
針對呂禮詩案,陸委會已於5日正式發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查處。。(圖/TVBS)

海軍退役少校、前艦長呂禮詩日前赴中國登共艦參觀,他大讚看到共軍在進步,還說「感覺祖國強大了,就代表台灣更安全」,言論引發爭議。對此,陸委會今(6)日指出,呂禮詩日前受邀參加中共「人民海軍成立77週年艦艇開放活動」,配合解放軍發表附和中共言論及宣傳,疑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未經許可與中共黨政軍從事合作行為案,陸委會已於5日正式發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查處。

陸委會:呂禮詩配合解放軍發表附和中共言論及宣傳

針對呂禮詩發言,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指出,《兩岸條例》第9條之3,只規定將級軍官以上不能去中國參加一些有損國格的慶典、活動,可以剝奪退休俸,但是沒有規定將官以下的退役軍官,所以去年底已經提出兩岸條例的修法,目前還卡在立法院沒有付委審查,希望這次事件能獲朝野支持,對這樣行為有一個懲處,但即便這一條沒有規範到校級軍官,兩岸條例第33條之1是禁止任何國人、團體、組織和中共黨政軍機構有合作行為,「在我們看來,呂禮詩行為確實有構成合作行為之虞,不是單純言論自由的問題」。

陸委會今(6)日發出聲明指出,呂禮詩日前受邀參加中共「人民海軍成立77週年艦艇開放活動」,配合解放軍發表附和中共言論及宣傳,疑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未經許可與中共黨政軍從事合作行為案,陸委會已於5日正式發函,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查處。

#陸委會#兩岸#退役#兩岸人民條例#大陸#呂禮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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