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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案為何只播辯論、宣判?律師點名黃國昌:他是幕後推手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01 16:0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1 16:00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資料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資料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侵占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公布16部法庭公播影片,其中僅見言詞辯論跟宣判,有人質疑為何有此限制。律師陳宗元說明,「這個就要去問黃國昌」,因為當初黃是修法推手之一;社會民主黨苗博雅諷刺,「公播範圍、公播方式,是康乃爾法學博士黃國昌立法通過的黃國昌的支持者不知道他寫了什麼法條,就看清楚法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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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有辯論跟宣判?陳宗元:法律就這樣規定

藍白於2025年聯手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第90條第3項規定,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所為之錄音、錄影,不予公開播送。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得審酌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等一切情狀後,就於公開行訴訟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



陳宗元表示,為什麼柯文哲案法院只公開言詞辯論跟宣判的錄影?「因為修法的時候就規定,能夠公開的就只有言詞辯論跟宣判兩個程序」,其他準備程序跟審理中的調查證據程序都不包含在公開的範圍。
 

那為什麼當初會這麼修法?陳宗元則表示「這就要去問黃國昌」,因他也是修法推手之一,陳宗元猜會不會是因為黃國昌學民事訴訟法,對刑事訴訟法不熟,誤以為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也叫言詞辯論程序,殊不知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裡面包含調查證據以及言詞辯論兩個部分。
 

批柯享「大人物待遇」?陳宗元:誰能說老婆擦地

談及此次公布的內容,陳宗元說感想只有一個,「不愧是大人物才有的待遇」,一般的案件,如果說什麼回家看到老婆在擦地、什麼搭公車上班等與案情無甚關連的東西,講兩句話就會被法官制止了,哪有可能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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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批小草別怪東怪西 都是黃國昌寫的

苗博雅31日也對此說明,法定可公播的範圍,不包括準備程序與證據調查、交互詰問。播出的方式沒有規定要用直播。這就是法律規定,法院只能依法行事。

 
苗博雅說,如果你有受騙的感覺,請找立法者。不要怪東怪西,怪法院、罵證人。因為公播範圍、公播方式,是康乃爾法學博士黃國昌立法通過的黃國昌的支持者不知道他寫了什麼法條,就看清楚法條吧。

 


柯文哲遭判刑

#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法庭#公播影片#陳宗元#黃國昌#苗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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