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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 民團、綠委籲:全體大法官參與審議

記者 楊沛緰 / 攝影 劉醇唯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23 18:2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3 22:35

憲法法庭將於3月2日召開「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不公開說明會,針對2006年之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權20年時效規定是否違憲。民間團體與民進黨立委於2月23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全體大法官參與審議,並呼籲立法院盡速審議相關修法,讓倖存者有足夠時間尋求司法救濟。

9歲遭師猥褻26歲提告! 阿美籲釋憲修法。(圖/TVBS)

倖存者阿美出面分享自身經歷,她表示小學四年級時遭體育老師猥褻,15歲時又被偷拍裙底並上傳至網路,直到26歲按摩師案件發生後,才終於有辦法提告。阿美回憶,在9歲時身體界線就被破壞,即使在記者會上講述當下,身體反應仍非常明顯。從受害到鼓起勇氣說出口,對阿美而言也走了將近20年。
 

9歲遭師猥褻26歲提告! 阿美籲釋憲修法

此次釋憲案的爭議點,在於討論2006年以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權20年時效規定是否違憲。根據現行《刑法》規定,加重強制性交與加重強制猥褻的追訴期限皆為30年,但在2006年《刑法》修法前,對兒童強制性交罪的案件只有20年追訴期限,甚至由於1999年以前的強姦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僅有6個月。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這群受害者平均需要23.6年才能首次說出受害經驗,光是說出來就遠遠超過追訴期。律師李毓倫則表示,希望大法官嚴正重視這些議題,喊話全體大法官參與審議。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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