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15)日院會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及排富標準,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整至1萬元,另也放寬排富標準,將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此次修法預計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案所連動、具相關性的「國民年金」以及其他各類福利津貼的檢討,行政院將以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逐一檢討並陸續提出修法。
老農津貼調升至1萬、放寬排富標準
行政院會今(15)日討論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下稱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調整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稱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及排富標準,預計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進一步提升其晚年基本生活保障。農業部表示,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規劃將發放額度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整至1萬元。另依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原採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一次,惟因基期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除直接調升額度外,另增訂額度檢討機制,於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啟動調整程序,以維持老年農民實質購買力,建立更具彈性與即時性的制度。
此外,老農津貼排富規定已逾13年未調整,與實際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已有落差,故農業部同步檢討排富標準。修正內容包括:將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並明定未來於發放額度調整時,每4年依CPI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同步檢討調整,建立與時俱進的排富機制;另也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
卓榮泰於院會中表示,本案所連動、具相關性的「國民年金」以及其他各類福利津貼的檢討,行政院將以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逐一檢討並陸續提出修法,請政委陳時中繼續督導跟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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