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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揭綠修國安法成「黨安法」:賴清德享有改文特權

記者 陳怡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8 15: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8 15:52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揭綠修國安法3大荒謬。(圖/翻攝自吳宗憲臉書)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揭綠修國安法3大荒謬。(圖/翻攝自吳宗憲臉書)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其中院版草案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行政裁罰100萬元」,遭在野黨批評恐侵犯言論自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該草案存在三大問題,包括預防性處罰、總統享有「改文特權」及執法標準模糊,質疑恐影響言論自由。他認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

國安法修法遭批言論自由受威脅

吳宗憲於7日質詢時表示,因解放軍演習及滲透行動加劇,行政院通過《國安法》修正草案,強化對網路及組織行為的處罰。草案明訂,內政部需與法務部會商,無法以文字解釋推卸責任。他並指出,法務部對於賴清德總統去年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是否屬於錯假訊息或危害國安,未正面回應,引發外界對草案淪為「反滲透法2.0」的憂慮。

吳宗憲表示,草案第4條之1規定,網路訊息只要「有危害…之虞」即可下架或處罰,他質疑,此舉猶如「還沒闖紅燈就開罰」,預防性處罰缺乏明確標準,人民權益難以保障。他提及,賴清德總統曾公開表示2027年將完成武統,事後卻更改臉書內容,質疑是否存在「改文特權」,並問「如果民眾PO文錯誤,也能改文免罰嗎?是否只有總統可稱為『澄清』,百姓改文就成『滅證』?」

 

吳宗憲指出,根據《憲法》第52條,總統僅享有刑事豁免,並不適用行政罰鍰。他進一步批評,草案缺乏明確執法標準,恐導致行政罰成為恣意工具。他要求釐清「錯假訊息」定義、舉證責任歸屬及認定程序,否則恐造成選擇性執法,嚴重威脅言論自由與認知作戰防線。

2024大選違反滲透法「8成不起訴」

吳宗憲舉反滲透法案例指出,112年1月至114年3月間,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案件,近8成遭不起訴或無罪。他認為,國安法修正後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內政部可直接裁罰100萬元,民眾若有異議需自行訴訟自證清白。直言,法律不應有顏色,呼籲國安法應真正守護國家安全,而非淪為限制言論的工具。



國會朝野攻防

#國家安全法#國安法#反滲透法#言論自由#吳宗憲#民進黨#立法院#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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