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北道路工程施工廠商上月底執行施作基樁鑽掘時,不慎挖破自來水管,造成約6萬多戶民眾停水多日,當地人苦不堪言。新北市府開放民眾填報請求損失,從12月1日至10日,已累計達2334件補償申請,包括買水、交通費、修理抽水馬達及營業損失等,也有人主張要精神損失,初估達上千萬。對此,新北市工務局表示,近日將開始逐件審核,對有單據的支出將從寬認定,如果法制、會計單位也確認可行,不排除從廠商的估驗款去處理。
新北市政府新工處指出,淡水停水事件於12月1日至12月10日受理民眾申請損失補償案件共計收到2334件。請求項目主要集中在購買用水、修理馬達的費用,也有民眾要求補償交通費或精神損失等。
新工處表示,近日將研擬撥款計畫並請申請人提供單據等佐證資料後,會同相關單位審查認定。另 本處已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待責任釐清後由負責單位與申請人協議補償事宜。
建立停水補償SOP 議員促訂自治條例避免爭議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指出,現在推出的補償方案,民眾必須自行舉證、各自申報,對一般家庭或小商家而言,容易因為證明文件不足而求助無門,這正是制度需要檢討的地方。
陳偉杰表示,停水不只是用水不便,許多民眾因此無法正常上班、營業受影響,甚至承受身心壓力,相關損失不應被忽略。透過自治條例訂定清楚的補助原則,才能在事故發生時即時回應民眾需求,讓政府有依循、民眾有保障,避免每一次重大停水事件都陷入混亂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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