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嫌收受廠商不正利益874萬餘元,藉以護航推動《商港法》修法,經檢廉6月初發動偵查,將陳歐珀聲押禁見獲准,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求刑24年2月。陳歐珀因屢次在法院開庭時提到在獄中生病,希望交保,台北地院也在24日裁准以500萬元交保。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26)日表示,廉政會今天決議,下周就發文給陳歐珀,預計要陳2月時到廉政會例會進行說明。此外,廉政會也做出決議,若未來黨員涉詐領助理費,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廉政會就不先處分。
綠廉政會做2決議 詐領助理費案「法院判決有罪前先不處分」
邱駿彥今晚間在廉政會後受訪表示,廉政會今天做出兩項決議,首先,廉政會要處分前一定要遵守程序的正義,要請當事人到會說明對其有利的事項,但是這些當事人都用請假的方式拖延,因此今天會中決議,若廉政會有需要請當事人到會說明,頂多通知兩次,第二次若不克前來就要求書面說明;若都不理睬就程序終結,等到一審判決有罪,廉政會便馬上處分。
邱駿彥指出,另一個決議事項是有關詐領助理費案,過去詐領助理費案都是等到一審判決有罪才會處分,所以除非像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前立委蘇震清等眾所矚目的大案子,現在因為詐領助理費其實就是所有議員的共業,過去以來也沒有很適當的法規範,所以很多現在一個個都爆開來,「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廉政會就不先處分。」
廉政會邀請林宜瑾12月說明 陳歐珀則下周通知「這時間」
邱駿彥說,今本來邀請林宜瑾就詐領助理費案進行說明,但是她今天因身體不適請假。而第一次通知林宜瑾是立案,預計廉政會下周會再通知她一次,要求她12月例會要過來,如果再不過來就不通知她。邱駿彥提到,今天除了林宜瑾案外,第二個案子就是陳歐珀涉《商港法》關說、詐領助理費。廉政會今天決議,下周就發文給陳歐珀要求其到會說明,不過因為他才剛交保,預計請他2月時到廉政會例會說明,因為如果是12月,怕陳歐珀沒有時間準備。
邱駿彥最後指出,另還有新北市前議員陳文治涉貪案,因日前決議將其停權3年,廉政會今天就是把裁決書從頭到尾看一次,若都沒問題,明天就發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