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假旅遊旺季來臨,前往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國的需求升溫。陸委會今(13)日提醒,部分台灣旅客為方便自中國入境俄國等地,申辦效期3個月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此舉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僅觸法,還可能被註銷台灣國籍與護照,即使護照效期已過也不例外。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依照《兩岸條例》,台灣人民不得申領中國護照、定居證等大陸身分證件。即便「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用途為短期旅遊,只要曾經領用,即屬違法。
他舉2017年案例說明,當時中部某旅行社組團前往中俄邊境,其中領隊申辦該類護照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雖然護照效期僅3個月,且當時已過期,但政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梁強調:「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
針對媒體詢問個案處理標準是否不一,梁文傑進一步說明,過去軍公教人員清查專案中,發現兩名公務員擁有大陸身分證,但兩人皆自幼由父母代辦,並主動坦承。考量其身分取得並非出於自願,主管機關基於特殊情況保留其台灣國籍,但要求其於職務結束後赴陸放棄大陸戶籍。
反觀台籍教師張立齊,因曾公開表示已領取中國定居證,態度積極,且無法證明是否未申請戶籍與領取身分證,故依法註銷其台灣身分。梁文傑強調,「至於效期是否已過,不在陸委會考慮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