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想要分手,竟趁放假時潛入女方家中勒斃女友母親,再將女友性侵殺害,最終判死刑定讞;黃也在今年1月16日晚間9點執行槍決。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14)日在質詢指出,現在仍有36位死囚,希望法務部能夠趕快就這36位死刑犯,去檢視憲判對死刑開出的5項條件,要把時間表列出來給全民一個交代;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前陣子因為法律完備而執行1位死刑犯,證明台灣並不是廢死的社會,在合憲的範圍中,只要完備法律,面對法院最後的合法判決都會執行。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天於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提到死刑議題,表示好不容易在前2、3個月槍斃了1位(指黃麟凱),但還有36位已經判死刑的人,有的被判刑30年,這些人殺人無數,可以說罪大惡極,現在大法官也做出解釋指死刑合憲,但必須嚴謹執行,也講了4+1個條件,希望法務部能夠趕快就這36位死刑犯,去檢視憲判對死刑開出的5項條件,要把時間表列出來給全民一個交代。
「自古殺人償命不是嗎?我們要還被害者一個公道,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王世堅說,不管其他歐洲國家是如何,美國現在超過一半的州還在執行死刑,日韓更不用說,歐洲多數國家也是死刑,只有北歐少數幾個國家,我們2300萬人超過8成民意認為應該罪與罰要成比例,當他罪大惡極當然就是最重罰。
王世堅指出,大法官做出了解釋,這4大項包括最嚴重的犯罪情節、最嚴謹的法律程序、強制辯護、合議庭一致判決,他認為要審視這4項,針對這36位死囚,其實政府真要做,一段時間內就可以做到。還有1項就是要做精神鑑定,看其是否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要不就是過去審判時有做,要不就是現在再做一次,趕快趁時間,希望卓榮泰交代法務部長鄭銘謙,要有個時間表出來,到底做到哪幾項、還欠缺什麼,有這麼龐大的民意支持,且執行死刑是法務部的職責。
卓榮泰說,犯罪人是否罪大惡極,法院已經做了定案,判決後、現在執行死刑就是在法務部,法務部畢竟要遵照憲法判決完成所有法定程序,給被執行者最後進行如精神鑑定,讓其知道犯行受到社會苛責,因此必須受到這樣的代價,法務部是非常謹慎。前陣子也因為法律完備而執行1位(死刑犯),證明台灣並不是廢死的社會,我們在合憲的範圍中,只要完備法律,面對法院最後的合法判決都會執行。
王世堅也說,這就幫法務部背書了「死刑合憲」,只是加註這些細項,但犯罪情節全民看的一清二楚,可以說是罪大惡極、罪無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