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在臉書、民視政論節目中,指控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被提告求償,最高法院最終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布相關內容,全案確定。對此,趙少康稍早表示,他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為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至於周玉蔻及民視賠償後,他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周玉蔻於放言傳媒、民視節目和臉書,指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少康為此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1000萬元,且須移除相關影片。最高法院最終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布相關內容,全案確定。
對此,趙少康表示,周玉蔻因不實言論被判賠償並禁止發表相關言論,這一事件確實為媒體人和公眾人物提供了重要的警示,「未經證實的指控已成周玉蔻的慣性,靠損害他人名譽,博取聲量,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
趙少康說,媒體也要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然後兩手一攤說媒體自己都沒有責任。他強調,他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為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

趙少康指出,在美國損害名譽是賠償很重的,起碼是百倍以上,在台灣這金額雖然已算是相當高額,但他認為再多都不足以彌補他受到的傷害。打官司曠日費時,他雖然勝訴,卻也受到重重的傷害。
趙少康也痛批,周玉蔻靠著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犧牲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獲取高額資源,當她認為可獲利大於可能賠償的金額時,更會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的套路,希望這判決能給她一個警惕。而民進黨政府、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間接的支持、補助她多少錢,也應該說個清楚。
「我真誠對周玉蔻建議: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趙少康表示,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他也透露,「周玉蔻女士及民視賠償後,我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