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近日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提出的調查報告案,針對2023年5月,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員警處理超商內民眾情緒失控、襲警事件,監委認為員警持警棍連續擊打民眾並噴灑辣椒水,涉執法過當,函請警政署檢討,未來將該案納入教育案例。
去年5月,桃園市中壢區一名朱姓健身教練上半身赤裸前往超商購買雞胸肉,但因架上的「義式黑胡椒舒肥口味」已經賣完,當場情緒失控大鬧超商,還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該名男子遭起底,是因感情糾紛才會情緒不穩。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兩名員警抵達現場時,應已察覺該民眾精神狀態異常,且體型壯碩。然而,員警未保持安全距離,反而近身拉住民眾手腕,並朝其臉部噴灑辣椒水,導致情況失控。監委認為,員警執法過程未符合執勤安全規範,自陷險境,核有違失。
監委也指出,當該民眾跪坐於超商門前馬路時,王姓員警竟持警棍連續擊打該民眾約12下,造成多處受傷,但當時男子並無明顯攻擊行為,員警本可持警棍戒備並等候支援,卻選擇使用過度武力,違反比例原則。
對此,監委提出多項建議,認為警政署應檢討現行警察教育及在職訓練成效,確保員警能靈活運用溝通技巧及適當執法手段。其次,警政機關應定期審視執勤所需警械及裝備,並加強員警在不同情境下的應對訓練。最後,監委呼籲警政署將本案納入案例教育,作為日後員警執法借鏡,以兼顧執勤安全及民眾權益。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