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軍魂部隊」之稱、陸軍嘉義中坑257旅爆發營內集體鬥毆情事,嘉義憲兵隊將16名涉案新兵依妨害秩序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但檢察官偵查後認不構成《刑法》第150條公共場所聚眾鬥毆要件,因此全部不起訴。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21)日表示,尊重司法偵查結果,但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
257旅精南營區的16名新兵,8月間在測驗3000公尺時,因故爆發口角並演變成集體鬥毆事件,遭嘉義憲兵隊以妨害秩序案件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嘉檢日前偵結,認為打架地點在軍營,屬於封閉場所,不構成《刑法》公共場所聚眾鬥毆要件,涉案的16名役男均不起訴。
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所屬257旅於今(112)年8月份肇生新兵營內鬥毆案件,相關涉案人員除移送法辦外,依「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15日至禁足6日不等處分;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渠等人員未提出傷害告訴,且未構成刑事不法,予以不起訴處分,本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第十軍團強調,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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