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天表示,完成簽署「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此為台灣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的第7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協議,將有助司法互助及引渡合作。
今天簽署儀式包括法務部長蔡清祥、駐德國台北代表處大使謝志偉及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外交部次長田中光等人共同見證,期望透過類似協議,得以開拓台灣外交更寬廣空間,持續為世界做貢獻。
蔡清祥於致詞時表示,台灣及德國同為追求民主、自由、法治且理念相近的國家,自民國102年間雙方已簽署「移交受刑人及合作執行刑罰協議」,至今已完成7名受刑人移交,這份協議也保障2國人民權益,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另一方面,今天簽署的協議,也是在原有合作基礎上再往上升級。
這次協議為繼波蘭、斯洛伐克、英國、丹麥、瑞士後,台灣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第7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的條約、協定(議)及備忘錄,為台灣的國際合作再創新頁。
新聞稿指出,這份協議於106年起推動洽簽,期間遭逢疫情考驗及台灣外交困境,後來經過多年磋商、談判才達成共識;這份協議也約定台德權責機關(法務部與德國聯邦法務局)的司法互助請求,可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先行,包含包含聯合偵查團隊、資產凍結與分享、視訊訊問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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