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台鐵員工兼差17年賺703萬元 遭判休職及罰款

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14 12:51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14 12:51
台鐵局一名施工分隊長兼差遭判休職罰款。(圖/TVBS資料畫面)
台鐵局一名施工分隊長兼差遭判休職罰款。(圖/TVBS資料畫面)

台鐵局徐姓施工分隊長涉在二家民間公司兼差多年,收取逾703萬多元。懲戒法院日前認定他嚴重影響政府機關聲譽,難謂其未影響公職工作,判決休職1年,併罰款60萬元。可上訴。

交通部移送本案指出,徐男擔任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苗栗施工分隊分隊長,北檢指揮廉政署人員偵辦台東某工程採購案,於民國110年10月26日,突至苗栗施工分隊辦公室搜索,並將徐男帶回偵辦後,檢方諭知徐男新台幣30萬交保。

 

廉政署查出,徐男自93年起至110年10月26日止,私下在二家民間公司兼差,並向二家公司領取每月2萬至5萬5000元不等酬勞,且透過其胞姊帳戶收款,經計算自102年1月4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領取酬勞共計703萬3750元。

此外,徐男涉協助該二家公司成立軌道班,並從中居間聯繫各標案所在地區承辦人外,並帶領2公司軌道班員工,執行有關台鐵局軌道養護工程標案的履約,且接受2公司餽贈。

徐男被控刑案部分,被依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
 

懲戒部分,經由交通部移送,由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徐男選擇擔任公職並向國家支領俸祿等,理當心無旁騖專心於公務,竟在2公司兼職長達約17年之久,並有利用上班或公出的時間,處理2公司業務的情形,參與2公司的業務很深。

懲戒法院日前認定,徐男敗壞公務員的風紀,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違反義務的程度嚴重,且行為後的態度不佳,判決休職1年,併罰款60萬元。可上訴。(中央社)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的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台鐵局#兼差#懲戒法院#罰款#公職#公務員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56

0.0818

0.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