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貢寮某國中傳出校長與學生爆發言語衝突,更進一步發生拉扯,校長被控痛扁學生頭部及臉部,事發在去年1月,校方未主動向教育局通報此校安事件,直到去年11月家長向教育局檢舉,校長才於今年8月申請回任教師,且毆打學生加上隱匿不報僅被記一支申誡。對此,新北市教育局向《TVBS新聞網》表示,案經校長考核小組綜採調查報告、案件內容、具體事證綜合審議,依考核辦法懲處申誡1次。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事發在去年1月,一名男學生因攜帶香菸到校,校長進而質問,但過程中雙方發生言語衝突,雙方甚至產生肢體拉扯衝突,校長被檢舉毆打學生頭部及臉部,並扯學生衣領造成學生脖子受傷,就連學生外套拉鍊都被校長扯壞。
事後校長隱匿這起校安事件,未依規定向新北市教育局通報,讓學生家長相當不滿,直至去年11月去函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事件曝光後,該校長於今年4月主動向教育局申請回任教師,並於今年8月調整身分,期間仍照領19個月校長加給及校長公關費共約29萬1270元。教育局針對事發經過進行調查,並召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進行校長考核會審議,決定給予該校長一支申誡處分。
但毆打學生加上隱匿不報僅記一支申誡,新北教育界認為教育局太過護短,引發不滿情緒。對此,新北教育局表示,該名校長涉及學生管教問題,經教育局校長考核小組綜採調查報告、案件內容、具體事證綜合審議後,依考核辦法懲處申誡1次。教育局強調,依法秉公處理,該名校長已於今年8月調整回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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