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江連福賄選案 二審刑事無罪

  • 發佈時間:2008.12.17 19:5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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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江連福,選舉期間涉嫌賄選,遭到檢方起訴,二審刑事部份,今天宣判江連福無罪。</p>

江連福去年底,塞給樁腳5萬元,要求他幫忙拉票、喊票,過程被監視器清楚錄下,不過高分院法官認為,這筆錢是江連福請樁腳造勢的費用,沒有直接證據說明他向樁腳買票。

江連福賄選案刑事部份,二審判決無罪;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地方法院還在審理中;這讓對手簡肇棟批評,法官將「走路工費」,美化成「工作費」,簡直大開司法倒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