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免訴。國民黨表示,民進黨傾全黨之力,為陳水扁一人修法、救一人脫罪,損害台灣法治,是變相「類特赦」陳水扁。
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陳水扁等人涉詐領國務機要費部分,因法律廢止刑罰獲免訴;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洗錢遭判刑,可上訴。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民進黨傾全黨之力,在立法院以多數暴力方式為陳水扁一人修法、救一人脫罪,不但損害台灣法治,根本是變相「類特赦」陳水扁,蔡總統有責任說清楚,是否認同將國家經費納入自己口袋的作法,是否認同國會為貪污犯行修法脫罪的作為。
林家興說,國務機要費絕非如民進黨所說是歷史共業,歷屆總統只有陳水扁有國務機要費涉法的問題,明顯是為了個案修法,因人設事,如今高院配合引用修法後的會計法99條之1,宣判陳水扁免訴,完全坐實了各界對蔡總統挺貪腐的質疑,也打臉了民進黨每逢選舉高喊清廉、勤政的價值,民進黨如何還有顏面向台灣人民自稱是「民主進步」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