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汽車燃料使用費主要是地方政府用在道路養護與興建,目前仍較適合維持隨車徵收,不宜與因應淨零轉型開徵的碳費整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王國材就「淨零碳排轉型之精神重新評估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使用之合理性及交通部推動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昆澤說,目前汽燃費隨車徵收,好處是收入穩定,但駕駛對公平性有意見,因現在電動車免徵汽燃費,當電動車普及時,汽燃費來源會受衝擊,建議交通部研議多元徵收方案,像日本就有3種方式。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說,在淨零排放方面,交通部做的仍不夠,應用其他政策工具改善,建議從汽燃費引導,減少汽油使用,也是在汽燃費加入碳排考量,如果達到淨零標準,減收汽燃費,未達標準者增加汽燃費。
王國材表示,目前汽燃費每年隨車徵收的費用約新台幣530億元,根據公路法規定,汽燃費是用在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用,是很多縣市在公路養護與興建的重要來源,碳費則是用在防制空氣污染等環境保護,徵收對象、目的及用途都不同,汽燃費不宜與碳費整併。
針對未來電動車數量增加,汽燃費收入可能減少,王國材說,目前電動車數量少,仍在鼓勵階段,所以免徵汽燃費,將來普遍時也會評估收費,例如依cc數換算。
根據交通部提出的報告,也針對汽燃費其他徵收方式做評估,其中隨油徵收方案,因目前環保署已隨油收取空污費,另在考量民生、工業用油是由銷售端免徵或採先徵後退,無法區分辨識用途流向及對象,且2公秉以下儲油槽不須申請,可能成為免徵油品流用管道。
至於汽燃費若依里程計費,涉及碼表易被竄改,難達公平,且車載單元另需成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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