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和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弊遭收押,縣府秘書長林茂盛今天表示,待收到地檢署來文後,依規定將2人停職並指派代理人,縣府運作不受影響。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一件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109年一件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108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前往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相關30餘處所搜索,並約詢宜蘭縣長林姿妙、吳朝琴、吳東原和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人。
經漏夜移送地檢署複訊,檢察官14日認定吳朝琴和吳東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必要,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於林姿妙、吳秋齡,檢方認為辯詞仍有查證的必要,先行請回。
吳朝琴與吳東原被收押後,2人的職缺該如何處置,對此,林茂盛指出,縣府會待收到地檢署來文後,依規定將2人停職並指派代理人,讓局處的業務運作不受影響能繼續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