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今表決市府對發放重陽敬老金提出的覆議案,結果未過、維持原決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袁秀慧表示,將向行政院申請,將敬老金條例函告無效。
台北市議會11月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北市府應視財源狀況,發放敬老禮金給65歲以上長者,或滿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並依年齡採分級距。北市府指反對齊頭式發重陽禮金並提覆議。
北市議會今天表決市府提出的覆議案,贊成維持原決議共48票,已達出席議員2/3門檻,覆議案遭封殺。
袁秀慧在議會表決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等議會把覆議案結果發函到市府後,市府就會依照地方制度法43條向行政院申請,將敬老金條例函告無效。
袁秀慧指出,雖然敬老金條例是以法規案形式通過,但條例的終極目的就是要發敬老金,牽涉到預算編列,因此市府認為立法權已僭越到行政權的核心領域,有違憲之虞,衝擊行政、立法互相監督精神,這也是函告無效的討論重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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