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F-16戰機2018年6月4日在新北市瑞芳區五分山發生撞山意外,造成飛官吳彥霆殉職,為近年於漢光演習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之一。案經監察院調查,認定有5名軍官違失重大、予以彈劾;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成立國賠要件,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家屬新台幣466萬4655元。
2018年6月4日漢光演習時,吳彥霆駕駛F-16戰機執行假想敵任務,從花蓮基地起飛後,原本規劃路線是要先繞到基隆外海,再模擬對大台北、基隆港發動戰機空襲任務,無線電均未傳出異狀,但在當天下午1時44分於基隆上空失聯,代表戰機的光點也消失在雷達螢幕上。
據悉過程中吳彥霆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人員因內部問題未及時獲准,於其通過陸上目標左轉140後19秒始准其爬高,導致戰機爬高不及,並在當日下午1點43分在東北部基隆附近空域失聯,不久在瑞芳滴水子路一帶發現飛機殘骸,確認吳彥霆殉職。
根據監察院調查發現,由於空軍戰管中心未查看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地障以上2000呎」的安全規定,是導致吳彥霆戰機撞山主因,攔管官史青年、戰協官賴文生、攔管長盧易舜、時任北部區域作戰管制中心管制長莊春源、時任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主任區劍飛等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經提案通過彈劾。
吳彥霆的父母向空軍司令部訴請國賠,父母分別各求償1089萬多元、1110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扣除撫恤金額後,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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