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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Q監票惹議 警依《選罷法》勸離前新聞局長鍾琴

記者 劉蕙瑀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0/23 14:31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23 14:31
鍾琴今日至北勢里活動中心監票,遭警力威脅「不得在30公尺逗留」。(圖/民眾提供)
鍾琴今日至北勢里活動中心監票,遭警力威脅「不得在30公尺逗留」。(圖/民眾提供)

台灣基進黨籍立委陳柏惟罷免投票今(23)日上午展開,前新聞局長鍾琴表示,在台中北勢里活動中心監票,遭10幾名警力威脅「不得在30公尺逗留」並強勢驅離,引發她不滿,搬出《選罷法》捍衛自身權益。對此,警方回應,鍾琴無違反相關法令,強調當時無粗暴對待。

鍾琴今日至北勢里活動中心監票,遭警力威脅「不得在30公尺逗留」。(圖/民眾提供)

 
鍾琴表示,今日在北勢里活動中心安靜監票,卻被區長陳宗祈帶領大批警力威脅「不得在30公尺內逗留」強勢驅離,她隨後查詢《選罷法》108條第2項「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事後她向警方說明,法條內未規定不准「逗留」,不滿自己遭驅趕。

鍾琴今日前往北勢里活動中心監票。(圖/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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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祈說,今日上午8時30分許,霧峰區陸續有五起民眾因在距離投票所30公尺內錄影,依《選罷法》規定,請警方協助勸離至30公尺外。對此,鍾琴怒批,她長年研究《選罷法》,只有投開票所裡面不能以攝影的方式刺探選舉秘密,但沒有禁止外面牆壁、窗戶不能攝影,也沒有提到不得在30公尺內逗留,「我絕對沒有干擾選務」。
 

鍾琴表示,監票是公民得以行使的基本權利,「無論何種選舉,都應在公開、公正、透明的狀態下進行」。她和志工們都沒有贊成或反對罷免的立場。鍾琴提及,若投票所內部出現變化、問題,她也有採取蒐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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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琴指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不料衝突當時竟有16、17名員警前往關切,甚至還持續增派警力。她說,警方在現場時並無施加暴力,他們也有致電與中選會溝通,但她強調,中選會並非立法院,「不能中選會長官說了就變新的立法」。

警方事後說明鍾琴無違反相關規定。(圖/民眾提供)

對於指控,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保安民防組長吳昭賢強調,衝突當下,同仁都是很委婉跟鍾琴說話,勸阻過程沒有粗暴行為,至於其他兩位志工則,沒有進入到投票所30公尺以內,也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他們只是在外駐足觀察,警方不會主動過去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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