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29日)在立院質詢指出,選舉保證金涉及選務的核心問題,詢問中選會認為應該維持並提高、維持但降低或是廢除。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答詢表示,保證金制度不宜輕言廢除,應該就個別公職來做檢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則說,需要經過公聽會的討論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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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行政院函送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陳朝建分別以中選會主委、副主委被提名人的身份出席,另外還有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許惠峰、陳恩民、王韻茹、許雅芬等4人列席備詢。
邱顯智質詢時表示,選舉保證金涉及到核心的問題,沒有辦法繳保證金的人可不可以參選,基本權保障到底要怎麼落實,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保證金,有的國家則是在被宣告違憲後,保證金制度要不是沒有就是很低,詢選舉保證金應該要維持並提高、維持但降低或者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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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強調,他認為保證金制度不宜輕言廢除,因為各種公職的選舉保證金不一,所以都可以檢討,但是並不是全部降低或全部提高,應該就個別公職來做檢討。
陳朝建表示,這個要看整體的配套措施,保證金制度已經明定在法律裡,「所以如果沒有修法,當然沒有調高或降低的問題」,不過有些事需要再經過公聽會的討論,以及委員會的審議才能決定。
許雅芬表示,現行法制有規定選舉保證金,如果要擴大人民參政的機會,現行保證金的制度,「或許有可能研討是不是要降低」,但是不宜全面廢除。
王韻茹說,選舉保證金跟連署,都是為了確保被選舉人的「認真參選程度」,如果在有連署制度的情況下,自己會贊成廢除選舉保證金,但是如果要維持兩者並行,她則會建議維持但降低。
陳恩民說明,他個人比較贊成維持但降低,因為自己有親身參與過選務,所以會考慮到實務上運作的問題,「完全沒有這些門檻的話,大量參選對選務負擔很大」。
許惠峰認為,應該維持但適度降低,而且是在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之下,特別是選舉保證金能夠覆蓋基本的競選經費,「我認為應該適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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