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所得稅案 陳幸妤敗訴定讞

  • 發佈時間:2009.10.24 23:5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和先生趙建銘代言臍帶血廣告漏報稅,被國稅局要求補稅及罰鍰,陳幸妤後來提起行政訴訟,並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但今天判決出爐,法官裁定陳幸妤必須補稅與罰鍰。</p>

這起官司,起因陳幸妤夫婦,在申報民國91年和94年綜合所得稅時,漏報生寶臍帶血廣告的代言費,國稅局後來要求陳幸妤補繳143多萬元,並罰款87萬6300元。

但陳幸妤夫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今年7月,判決2人敗訴,陳幸妤又再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陳幸妤敗訴定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