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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訂定數位身分證專法 防範資安漏洞


發佈時間:2021/02/15 10:28
最後更新時間:2021/02/15 10:28
行政院決定訂定數位身分證專法。(圖/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行政院決定訂定數位身分證專法。(圖/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行政院決定訂定數位身分證專法,目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政委羅秉成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學者認為,數位足跡等資料的收集、處理、運用等,應有所限制,且與自然人憑證是否分流,可以一併討論。

內政部原定今年7月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不過因各界對資安仍有疑慮,行政院長蘇貞昌1月21日拍板暫停換發,待專法通過後再推動。

 

不願具名的行政院官員透露,當初內政部主張換發數位身分證以有現行戶籍法作為法源依據、不需另立專法的說詞、「有點牽強」;政院決定暫緩換發後,目前由沈榮津、羅秉成負責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專法,待取得社會共識後,再依法辦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說,台灣處境跟國外不一樣,台灣遭受駭客攻擊次數多、駭客層級高,傳輸網路、鍵入資訊的安全等級要非常小心處理,資訊保障不能有漏洞,否則有資安顧慮。

劉世芳認為,數位身分證鍵入的資訊在未來存、取時都要有授權機關,公部門間的資訊存取也要有內部行政授權;政府跟民間的跨界資料存、取,則要用法律補足,「絕對不能只有修戶籍法」,希望數位身分證變成數位政府治理轉型成功的案例。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未來專法一定要先處理資料的使用權限,以及在「目的外」的使用原則、條件及門檻等,還要包括究責機制,「不應該是行政部門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對於數位資料的授權,誰可以使用、誰可以統籌,以及不能用於哪些地方等,是專法應該規範的。

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表示,數位身分證專法應保障人民可以選擇要不要晶片的權利,更重要的是數位足跡的收集、處理、運用等,是否該有所限制;人民也可以查詢政府機關間,是否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交換資料等。

周冠汝說,目前台灣缺乏處理個資保護的獨立專責機關,導致個資法的落實有問題;在立數位身分證專法的過程中,對於身分證、自然人憑證是否分流,也可以一起討論。如果按之前規劃,數位身分證中會存取照片,這些生物特徵對於政府執法不是必要設計,也應一併檢討。

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林宗男表示,要使用傳統身分證或數位身分證,應該由民眾自己決定;之前內政部推行數位身分證時,卡片要包含自然人憑證功能,後來才改說尊重民眾意願,可以選擇要不要附加,他認為要尊重民眾資訊自主權。

林宗男說,數位身分證的使用範圍,要有明確法律規範,之前最為人詬病的是資安部分,包含事前的系統設計、事後的資安維護、第三方資安稽核等規劃,都應該包含在專法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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