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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韓僑民占校園國有地出租? 外交部駁

記者 劉亭廷 / 攝影 洪復華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6/20 18:2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6/20 18:27

南韓漢城華僑國小的土地其實是是中華民國國有土地,但校方近期指控校內的一塊地長期被應該要辦僑界報社的僑民占用出租收錢,影響學生進出和學校翻新,多年來與外交部交涉卻沒結果,外交部則重申,駐韓代表處與校方和報社的合約中,沒有土地重疊的問題。

圖/TVBS

 
南韓的明洞超級繁華是遊客最愛,那邊其實有個漢城華僑國小,1909年創校至今超過百年,堅持用台灣課本教學,國小的地更是中華民國國有土地,委託給國小管理辦校,但校方指控有僑民仗著與代表處多年前的合約,非法使用校地更直指外交部態度消極。

漢城華僑小學理事長吳學彬:「紅色部分就是他(駐處)給我們批文,讓我們蓋校的地段,藍色的是他所謂合法的出租,給韓中日報的土地。」

圖/TVBS

起因是校舍老舊需要翻新,外交部2015年發函同意,駐處去年的公文更畫出橘色位置是建築用地,校方點名出現土地重疊,所謂的《韓中日報》,是國家幾十年來借土地給僑界辦報社,2015年改名為《韓新日報》,而外交部長吳釗燮今年5月底的公文,則直指土地範圍沒重疊問題,但校方和部分僑民質疑,根本沒有在好好營運,因為報社的一樓,已出租給外幣兌換商和其他4間店鋪,進行營利行為。
 

《韓新日報》代表理事劉國興:「(出租店鋪)是補充我們報社的運營啊,以前的代表就是大使,准許我們這樣做的。」

喊冤說每天都有透過網路發新聞,但經查證,內容怎麼看都是把國內平面媒體網站的新聞內容,直接複製貼上,韓新日報與駐韓代表處,2006年曾簽署20年的國有土地借用契約,內容清楚點名借用團體不得部分轉借,駐處有權終止契約,僑民則痛批合約沒騎章質疑其正當性。

圖/TVBS

漢城華僑小學理事長吳學彬:「現在你收受房租,中飽私囊是不是違法的行為?政府是幹什麼的?」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漢城的華僑小學,它近期已經向韓國法院提起訴訟,我駐韓國代表處,為了維護國有的財產權益,我們會適時的協助法院來釐清事實。」

用國有土地出租店鋪擋在校門口影響學童進出,看在僑民眼裡,有損我國形象,怎麼都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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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土地借用契約#國有土地#韓國#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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