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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搞懂新冠肺炎特別條例罰則 散播謠言最高罰3百萬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2/25 19:4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2/25 19:49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機場嚴格檢疫。(圖/TVBS資料畫面)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機場嚴格檢疫。(圖/TVBS資料畫面)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立法院今(25)日下午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總統蔡英文也簽署完成。對於與民眾相關的罰則內容,疾管署製作4圖卡,方便民眾理解。

對於與民眾相關的罰則內容,疾管署製作4圖卡,方便民眾理解。(圖/翻攝自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臉書)

 
疾管署臉書今發布4張圖卡,說明有關該條例罰則部分內容。小編呼籲民眾乖乖在家不亂跑,遵照醫囑快快好,不實謠言不亂傳,你好我好荷包也好,遵守防疫措施,保護自己他人。

對於與民眾相關的罰則內容,疾管署製作4圖卡,方便民眾理解。(圖/翻攝自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臉書)

罰則內容包括,第一、散播疫情相關謠言或不實訊息,且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罹患或疑似嚴重特傳染性肺炎者,若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最高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與民眾相關的罰則內容,疾管署製作4圖卡,方便民眾理解。(圖/翻攝自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臉書)

 
第三、自中、港、澳、韓(本國籍人士2月27日起)入境者,14天內請務必遵守居家檢疫,若違反者,可罰最高100萬元罰鍰。第四、確診個案接觸者,14天內請務必遵守居家隔離,違反者,可罰最高100萬元罰鍰。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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