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立法院今(25)日下午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總統蔡英文也簽署完成。對於與民眾相關的罰則內容,疾管署製作4圖卡,方便民眾理解。
罰則內容包括,第一、散播疫情相關謠言或不實訊息,且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罹患或疑似嚴重特傳染性肺炎者,若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最高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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