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武漢肺炎特別條例初擬 散播假訊息最高關3年入法


發佈時間:2020/02/19 14:4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2/19 14:47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行政院因應武漢肺炎,訂定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政院初擬草案規定,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刑法,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草案也明定,防疫隔離假企業若給薪,可加倍扣抵營業稅。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13日行政院會中指示,擬定因應武漢肺炎紓困的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為期1年,預算規模初步匡列上限600億元,經費來源由歷年累計的歲計賸餘和主計總處籌措財源支應。特別條例草案預計在20日行政院會提出,通過後再送立院審議。

 

知情官員表示,特別條例草案內容今天已向蘇貞昌報告,定名為「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內容共16條。

特別條例草案授權行政機關編列最高新台幣600億元的特別預算,用於防疫與產業紓困;考量紓困振興方案約將在今年5月底啟動,特別條例實施期間暫定為從立院三讀通過後,到明年6月結束,若要延長實施,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特別條例草案明定,企業可給予勞工防疫隔離假,若隔離假期間企業願意給薪,將可加倍抵扣營業稅。
 

另因疫情特殊,草案規定,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罰300萬元或最多關3年。

官員指出,這是因為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都有散播假訊息相關罰則,但傳染病防治法為特別法,一般散播疫情假訊息,罰則將優先適用傳染病防治法;特別條例則是考量在特殊防疫期間將刑法整合並用,讓法官有裁量權,可以決定怎麼罰,強化防制假訊息。

另外,對於鏡週刊報導指特別條例規定散播假訊息將加重其刑,條例中並沒有此項規定。

官員表示,行政院內部還要跟相關部會討論細節,目前特別條例尚未完全定案。(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假訊息#武漢肺炎#特別條例#防疫#疫情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88

0.0623

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