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南州鄉民代表會主席林逢宜被同選區對手林明達控告涉嫌賄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林逢宜賄選,今(21日)判當選無效,可上訴。
這是南州鄉代會第3名一審被判當選無效的鄉民代表。
無黨籍的林逢宜去年競選的第3選區(米崙村、壽元村),呈6搶3局面,林逢宜以467票最高票當選,並獲選為鄉代會主席,但林逢宜的樁腳被檢方查獲買票並起訴,最高票落選的林明達以樁腳涉賄,對林逢宜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雖然林逢宜在庭訊時強調檢方查獲的涉賄者並不是他競選團隊成員,也無法證明買票的人和他有任何犯意聯絡,但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定林逢宜與賄選被查獲的涉案者具有犯意上的聯絡,依違反選罷法判林逢宜當選無效,還可上訴。
林逢宜獲知一審判決結果後表示,他無法認同,將上訴到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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