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案修改房屋稅條例,降低單一自住房屋稅率,並累進課徵「囤房稅」。財政部回應,房屋稅屬於地方重要財源,統一修法對各縣市影響不一,須尊重地方父母官看法,將先發函徵詢意見。
黃國昌今天表示,將提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要求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1.2%降為1%,第2,由中央修法,從母法訂定「囤房稅」累進稅率,在自住房屋3戶以外,持有第4戶以上的非自住房屋,改採累進稅率課徵。
針對第4戶到第5戶,囤房稅率2.4-3.6%,第6戶到第7戶稅率3.6-4.8%,第8戶到第9戶稅率4.8-6%,第10戶以上稅率6-10%。此外,也建議新建房屋蓋完1年以上,應改採累進稅率課稅,針對出租房屋則建議可減半徵收房屋稅。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掌握立委完整提案後,會再次發函詢問各地方政府意見,要求各縣市在發函後2週內完成評估回覆,彙整後作為是否修法的重要參考依據。
賦稅署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說,先前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建議課徵「空屋稅」,研議過程中就有學者建議從中央修法建立「囤房稅」,當時就有徵詢過地方政府意見,但因各縣市情形不同,都會區及非都會區房屋使用型態也有落差,並無共識。
賦稅署官員說明,有些縣市房價過高,有抑制炒作的需求,同意強化「囤房稅」機制,但有些縣市目前更注重帶動經濟、商業活動發展,認為沒有統一由母法訂定「囤房稅」的必要性,這些意見中央都要同等尊重。
賦稅署官員強調,雖然房屋稅條例是由財政部主管,但房屋稅為各縣市重要財源,任何修改都會牽動地方財政。
舉例來說,全國現在自住房屋約500萬戶,其中屬於單一自住多達300多萬戶,課徵稅率每降0.1%,就會減少新台幣10億元稅收,是否能搭配其他措施補足財源,需要各縣市依自身情形評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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