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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罰華膳15萬 藍委質疑輕縱要求改正


發佈時間:2019/08/15 16:57
最後更新時間:2019/08/15 16:57
圖/TVBS
圖/TVBS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私菸案,財政部關務署僅罰華膳新台幣15萬元,根本是輕縱,也在刻意帶風向,無法接受財政部作為,要求即刻改正,不排除向監察院告發財政部長蘇建榮瀆職。

財政部關務署昨天針對媒體報導「大事化小」,發布新聞稿否認指出,關務署僅是先就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部分,按現行「海關緝私條例」與「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的最高罰鍰,裁罰15萬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柯志恩、許毓仁、林麗蟬,立委林德福、李彥秀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財政部薄懲華航,私菸私了護航誰?」記者會。

柯志恩表示,針對國安人員走私香菸案,目前財政部援引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把走私香菸解釋為擅自移動貨物,若此邏輯說的通,那是否也可把偷竊行為解釋為擅自移動財務,性騷擾就解釋成擅自移動身體;這個案子還沒定罪就要除罪化,連認錯的態度都沒有。

林德福質疑,財政部難道不能用其他可以罰更重的法條來處理,例如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私酒者,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
 

許毓仁則說,關務署把私菸案定義為擅自移動貨物,根本是輕縱,行政部門是否企圖影響司法調查、帶風向。

關務署官員表示,不是只罰15萬,目前僅針對不涉及刑事部分先開罰;另外,案件涉及走私的部份因為還在刑事偵查中,依據行政罰法的「刑事優先」原則,要等調查確定後,有涉及到其他行政裁罰,才會再由相關主管機關辦理。官員也強調,到時候該怎麼處罰就會怎麼處罰,絕非媒體報導的只輕罰15萬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關務署已說明清楚,是先就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部分進行處理,而且本案的行政調查還沒完全結束、司法調查也正在進行中,怎麼說這個是在影響司法;休會期間,國民黨還是多充電、了解法案內容,不要一天到晚噴口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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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華膳空廚#罰鍰#國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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