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罷工投票,工商界人士認為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不論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本來就有罷工權益,有正當性。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安排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就「蔡總統就職3週年揭示台灣進步十個關鍵字與提升勞工權益之關聯性」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會前許銘春接受媒體聯訪,對於近期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主張,「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她回應,不論是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依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本來就有罷工的權益;合法行使須經過相當程序,包含調解先行、權利事項不能為爭議標的、罷工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等。
許銘春說,工商界代表可能是在考慮正當性的問題,而這幾次罷工,不論是機師或空服員罷工,投票都比法定標準高,也呼應正當性,所以沒有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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