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名僑民僅繳不到1、2年國保保費,就能領基礎保障年金每月新台幣3628元,國保年金每年因此支出約2億元。社保司長商東福說,有些民意認為不公,未來可能設限才能領。
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自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希望提供這些民眾老年、生育、身障、死亡等保障。
不過,國民年金從開辦以來,常有負面訊息,包含民眾對國保欠缺信心,擔心國保破產、不少民眾欠費未繳,也傳出有民眾領了國保的生育給付後就不再繳費的「漏洞」。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國保年金是希望保障民眾晚年的生活,應該正面看待,不能因少部分人的行為忽視大多數人因年金受惠,且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已做過修改,「不能說是漏洞。」
不過,商東福說,近年針對國保年金確實有一些希望檢討的聲音,不少民意代表都提出質疑,認為有些僑民僅在台灣設籍1、2年,滿65歲就能開始領老年年金,並不公平,且長遠對年金財務衡平也有影響。
商東福表示,在國保開辦之初,針對海外僑民做過很多討論,有些人認為,僑民設籍台灣,也是國民,應給予照顧,僑民也是依法納保、領取年金。統計民國97年至105年資料,有4508名僑民是63、64歲才在台灣設戶籍,滿65歲即開始領老年年金。
這些僑民年金給付是較優的A式,除按年資計算的年金外,還能領到政府提供的基本保障年金每月3628元。根據社保司統計,這些僑民每月領到的給付落在3000元至3800元間,其中有超過7成是領3628元至3800元。
根據105年12月底統計,當年有約79萬人領老年年金給付,4508名領年金的僑民僅佔不到1%。但根據估算,國保年金每年給付給這4508人約2億元。
商東福表示,近年陸續有聲音希望檢討這一塊,立法院也有委員已提案修法,但並不是要剝奪僑民領老年給付權利,而是設下條件,僑民近3年每年應在台灣待超過183天,才能請領A式老年年金。
不過,商東福也說,照顧設籍台灣的海外國民也是政府的責任,此案還有待凝聚社會共識,經修法完成後才會上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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