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連續3次被查出廢水中硝酸鹽氮濃度超標,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由於台電送出的改善計畫書不符程序,且誠意不足,決定退回改善計畫書,於15日公布裁罰結果。
台中市新聞局長吳皇昇與環保局長吳志超上午針對中火廢水污染問題召開記者會,吳志超表示,中火在1月9日、3月6日、3月21日連續被查出廢水中硝酸鹽氮濃度超標,尤其3月21日當天1到4號機組有2部機組停工之下仍超標2倍。
吳志超指出,台電11日將陳述意見書與改善計畫書送達台中市政府,提出1到4號機組減產10%改善計畫,不過,前提是要在「供電無虞」的情況下。
吳皇昇認為,台電在市府針對陳述意見書審視內容還未完成決定裁罰結果前,就先送達改善計畫書,且只有薄薄的3頁,不僅程序不符,而且只允諾減產10%,顯示台電誠意不足。
吳皇昇指出,市府連續3次查獲中火違規,並不是未給改善期程,依規定,中火應在90天期程內完成改善,但台電卻要等到明年底才能完成改善,國營事業帶頭污染更應處罰。
吳皇昇表示,市府決定退回台電提出的改善計畫書,並依照台電送出的陳述意見書進行審核,於15日公告裁罰結果,市府將予以重罰,不排除要求停工。
至於如果裁定1到4號機組停工,是否會造成缺電危機,吳皇昇強調,缺電危機涉及中央能源政策問題,但污染是事實,不警告國營事業以身作則,台中市民情何以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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