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中油勞工董事掌控中油高階人事派任案。對此,身兼中油工會理事長及勞工董事的莊爵安表示,審議小組會議行之多年,運作順暢,且以專業性考量適任性,並非針對個人。
根據今周刊報導,中油特設國營事業中獨有的「高階人員提名人選審議小組會議」,作為董事會的會前會,且由勞工董事操控,所有高階人事均得先經此會議同意;中油董事長對高階人事調整幾乎不具控制力,近乎是一家「董事長沒有高階主管任用權」的公司。
莊爵安說,以前高階人事派任案進董事會討論時間久,導致董事會過度冗長,因此才有「高階人員提名人選審議小組」,並從2004年運作至今已10幾年,歷任5、6任董事長,運作相當順暢。
今周刊報導,去年12月,中油內部進行「高階人員提名人選審議小組會議」,審議董事長戴謙提出的高階主管人事案。不過,包括中美和董事長張瑞宗擔任副總、油銷部桃園營業處長張慧蘋升任為台中營業處長、幕僚室管理師紀阿淑升任檢核室總檢核等3件人事案,均被勞工董事否決。
對此,莊爵安說,並非如報導所言,勞工董事把持董事會,使董事長職權架空,勞工董事有時一年通過20至40件人事案,是以專業性考量當事人適任與否,並非針對個人。
其中,報導寫道,中油董事長戴謙為了電動車、綠能等中油轉型業務,依公司章程提名、增派的督導副總,不過遭到勞工董事阻撓。
莊爵安說,目前中油有5位副總經理、5位事業部執行長,根據國營事業規定,15職等的主管只有能10位,但中油已經滿員了,不該再增派一位副總,這樣是破壞體制。不只勞工董事,連官派董事也覺得不適任。
中油表示,根據規定,中油有13位董事,其中包含3位勞工董事、約占整體1/5;歷任董事會對於「高階人員提名人選審議小組」有些意見,不過,小組是在2004年經董事會通過的成立,採合議制,並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審議高階人事派任案,目前運作均符合要點規定。
至於外界批評勞工董事把持董事會,未來是否修訂相關辦法,中油說,為董事會權責,不便回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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