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過程中,為了「排黑條款」,朝野吵得不可開交,通過背後有段曲折過程。根據《財訊》報導,在過程中,各方不斷角力,甚至為了特定個案,黑道、白道都介入關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還在協商時發生爭執,黃國昌中途離席。最後民進黨團在院會以多數決,通過內政部版本為主的《都更條例》。
第二十四條之一有關處理爭議機制規定,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加入「實施者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代理人或其他受實施者指揮監督之人,若在過程中有強暴、脅迫、行賄、組織犯罪、傷害、詐欺或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已擬定之都更計畫不得核准,已核准者應予撤銷」等規定,亦即「排黑條款」。
這個條款引發爭議,因為在都更過程的任何一個環節,若出現製造事端的刑事案件,整個都更案即被撤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因此稱之為「引黑條款」;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反對,擔心若通過此條文,都更條例形同被卡住。
黃國昌去年九月曾偕同律師林永頌,為中泰花園廣場都更案的「釘子戶」召開記者會,表示中泰花園案就是典型不肖財團建商以要挾方式,讓住戶在恐懼下被迫放棄應有權益的案例,他要求在《都更條例》納入排黑條款。
因時代力量的意見而卡住的《都更條例修正案》,送入院會協商時,黃國昌撤回第三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外加上「事實上處分權人」的條文,也在二十四條之一排黑條款中,大幅縮小排黑主體與刑事案件範圍。但內政部還是不同意,最後動用表決,否決這項條文。
柯建銘在院會發言時,直接點名黃國昌舉起道德大旗,事實上是引進黑道條款,「目前就有一個案子在等著這樣的處理,大家還不清楚嗎?」他也表示,在協商過程中,還有人一直打電話來「叫我們一定要接受」,「哪個律師在打這個案子、後面還有什麼黑道背景,這個太複雜了!不要為個案立法,還要舉起道德的大旗。」至於打電話施壓的人是誰,柯建銘事後不願意多講,只強調「黑幕重重」。
黃國昌則表示,時代力量在內政委員會沒有立委,因此無法參與《都更條例》審查,必須到黨團協商階段才能處理。他是因一直接到反迫遷團體、都更受害者、關心都更團體的陳情案,才關心這件事;去年六月和NGO團體開會後,提出他對都更的看法。對於柯建銘在院會發言直指他是「為個案立法」,黃國昌說:「我聽了很火!」他會關心、深入了解這件事,的確是從中泰花園的案例開始,但他提出的是通案性的處理,「沒必要為這種事來潑糞」。
【完整報導詳見財訊5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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