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延宕多時,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至於新校長就任時間由台大訂定後提到教育部,教育部會尊重台大決定。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1月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上任,但教育部認定遴選程序有瑕疵,發函請台大重啟遴選,但台大拒絕並提訴願。
教育部今天召開台大校長遴選進度說明記者會,由葉俊榮主持。
葉俊榮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案已經陷入僵局很久,且各方主張不同,在他擔任教育部長後,將此事定位為程序瑕疵,遴選案爭議包括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的事實是否有揭露,以及當時擔任台哥大副董的遴選委員蔡明興是否要迴避等。
為補正程序瑕疵,葉俊榮表示,他多次和台大遴選委員會溝通,希望遴選委員會勇敢承擔,再次開會形成議案進行實質討論並做出議決,遴選會7月底雖有對外發表聲明,卻沒有實質開會,等於程序瑕疵補正只做了一半。
葉俊榮指出,教育部對台大遴選委員會再度開會一事已經不抱期待,台大代理校長已經這麼多天,衡量學生權益和高教發展,加上社會紛擾,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但也要求台大在3個月內針對此次校長遴選過程中的教師兼職與流程等瑕疵和爭議,進行全盤檢討且提出具體改革方案,並向教育部報告。
至於管中閔何時可以上任,葉俊榮表示,由台大訂定新校長就任時間並報教育部,教育部會尊重台大決定;對於台大校長遴選案未來的訴訟結果,教育部也會予以尊重。
葉俊榮也表示,教育部標準一致,針對同樣在校長遴選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陽明大學,也會要求陽明校方在3個內提出檢討報告;未來也希望大學校長資格能夠更多元,遴選委員會在程序處理能力上能夠更加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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