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當選人韓國瑜,被挖出15年前曾在雲林西螺發生車禍,當時他開車在閃燈路口,和一輛超速而且無照駕駛的重機騎士碰撞,機車後方乘客摔倒,顱內出血最後死亡!對此韓國瑜證實當年這起意外,但他強調雙方沒酒駕,也沒肇事逃逸,他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他坦然接受也和對方家屬達成和解,不想再多談,是因為怕會勾起往生者家屬的傷痛回憶 !
韓國瑜說的是將近15年前的一場車禍,當時他曾開車撞死人,還傳出選前綠營要以此操作!
韓國瑜:「因為選前的時候,這個事情要爆發,說實在的我是平常心,一點恐慌緊張都沒有,因為這已經是和解的事情,而且也沒有酒後駕車,那對方發生什麼問題,我就不再講,我不想在背後講什麼事情,一切以法院判決的白紙黑字(法院對我的處分也好,不管是緩刑的判決等等,我也都坦然接受了) 這個事情都已經過15年,我不想提,是不願意再讓往生者的家屬,再一次的感覺到傷痛,所以你說我心裡面,在選前一天,我一點都不會緊張,就是面對它。」
強調已經接受司法判決,不再多說是不願讓死者家屬再勾起傷痛回憶,當時意外地點在雲林這個路口。
記者羅一心:「2004年1月3日,當時韓國瑜開車載妻子李佳芬,在雲林西螺鎮行駛往南的時候,由興農西路在福來路口擦撞一輛重機,當時重機車上有兩名男子。」
後座的白姓乘客,因為被撞擊之後,滑行80幾公尺,顱內出血,最後不幸死亡,現在道路名稱已經改變,而意外時路口是閃光燈號,這裡時速50公里,當時重機騎士騎到了90公里,超速而且無照駕駛,兩車都沒注意路口的閃光號誌而減速,但韓國瑜在支線,當時也沒禮讓主幹道上的重型機車。
韓國瑜:「不管是緩刑的判決等等,我也都坦然接受了。」
當時韓國瑜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最後和死者家屬以450萬元和解,多年前的一起意外,卻因韓國瑜的人氣再被挖出來檢視,逝者已矣,肇事雙方和家屬都不願再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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