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選舉包含10項公投,投票所選務人員也相當留意各種情況,像是台北市文山區的投票所,就出現有男子綁著特殊旗幟排隊投票,勸導無效,還和其他排隊民眾發生口角衝突。
其他民眾vs.男子:「我掛著彩虹,掛著台灣應該沒有關係吧,尊重在場規則,我們這邊投公投,我不就在溝通規則了嗎?」
擔心影響其他民眾,警方小聲上前勸導,卻有其他人忍不住插話,現場氣氛緊張。
雙方你一句我一句,員警只好請出投票所選務人員協助。
選務人員vs.男子:「圖案也算、標誌也算、文字也是,所以我身上的問題,在於彩虹不在台灣,對不起,幫我收起來就好,所以原因就在彩虹,對不起拜託。」
連聲抱歉,最後男子在選務人員再三拜託下,才將身上的特殊旗幟收起來,會這麼謹慎是因為與這次公投議題有關,礙於公民投票法規定,有任何違規情事,屢勸不聽情節嚴重者,會請人離開投票所,像是穿著配戴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的貼紙或其他物品,不行,甚至在投票所30公尺內,干擾勸誘他人投票,都是違規行為。
這回除了縣市長選舉,還有公投票,導致投票所排隊人潮多,時間也比較長,但因為牽涉廣,民眾還是要留意身上物品別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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