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主委李永得今天指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台灣客家文化館、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屬於文化設施,設置目的是帶動周遭客庄的發展,不應該從收益成本來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民主進步黨立委劉世芳關切客發中心客家文化園區的收入及支出議題。
劉世芳指出,客家文化園區曾被批評為蚊子館,預算書雖然特別指出幾個客家文化園區的入館人次都有增加,但收支部分卻是虧本。
她舉例,客委會5年來投入了約新台幣14億5000萬元,但收入僅有演藝廳跟劇場門票收入約百來萬,若加上停車場跟餐廳收入也只有6898萬左右,客委會是否有想過要怎麼改善營運狀況。
李永得則回應,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台灣客家文化館、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的參觀人數一直都有增加,去年成長了30%。不過,他認為,客家文化園區屬於文化設施,不應該從收益成本來看。
「我甚至要求營運收益不能太高」,李永得舉例,若在園區內開了很好的餐廳,雖然吸引了人潮進入園區餐廳吃飯、收入提高了,但這樣反而會影響鄰近客庄街道的營運。
李永得說,「這不是文化園區設置目的」,文化園區設置目的是希望藉由園區展示跟聯繫功能來帶動周遭客庄包含住宿、餐旅的發展。
他也提到,客發中心3年前弄了一個露營區,露營區建立後一定能營運的好,但他禁止營業,若是真的弄了會影響周邊區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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