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針對4至6樓集合住宅、6樓以下透天厝,編列50億元特別預算,期望在3年內提供屋齡30年以上的600棟住宅,針對室內外空間翻新補助。申請戶條件須符合半數以上住宅使用,且其中一戶符合高齡弱勢;6層以下透天厝需全棟住宅使用。全棟補助最高可達960萬元。
內政部說明,本次補助對象主要針對屋齡達3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屬4至6樓集合住宅,及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其中申請公寓公共區域部分修繕補助,住宅使用比例應占1/2以上;申請公寓專有或透天住宅部分修繕則應全戶均做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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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優先 8項修繕必選3樣:每項最多補助65%
此次補助強調公共空間優先,因此修繕公共空間屬於必選項目,其中8項至少選3樣,每個項目最多補助65%。包括增設昇降設備最高400萬元、建築物立面修繕最高300萬元、樓梯間修繕最高40萬、公共管線修繕更新最高50萬元、老舊招牌或違規物及違建拆除最高40萬、屋頂防水及隔熱最高50萬、外掛式空調及其管線之安全改善最高40萬、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最高40萬。總補助金額最高可達960萬。

私人空間加選 高齡弱勢戶補助加碼
公寓型的私人室內修繕,其中3項屬於加選,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管線修繕更新、居家加裝扶手、防墜、改善壁癌、結構強化等,都屬於室內安全優化內容。針對高齡、弱勢族群等族群也推出加碼補助。若家有65歲以上長輩,或長照2級、中低收入戶等3類族群,都屬於「高齡弱勢戶」,私人居家空間從原本的一般戶補助20萬元,可加碼50%補助達30萬元。


申請步驟
一、符合資格之公寓可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全體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進行申請;6樓以下透天住宅須全體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三、取得全體住戶人同意,8項公共空間選擇3項,簽署紙本同意書後向地方政府申請「老宅延壽」。
四、通過申請且施工一年,完工後向地方政府備查、請款。
申請截止期限:2027年12月31日
4種情形不得補助
一、公寓全棟為單一所有權人持有。二、已請建照、拆照或地方政府認定須拆除。
三、已進入都更危老程序(已報核或已申請)。
未來說明會場次包括12月8日松山區、12月15日嘉義市產業創新研發中心、12月18日新北市板橋區、12月20日中和區、12月24日萬華區、12月29日鶯歌區、12月30日土城區。相關資訊及申請諮詢可透過「都市更新入口網」(https://twur.nlma.gov.tw)或專線02-7701-991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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