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正洽談出售消金業務,但接連傳出勞資糾紛引發關注。花旗董事長莫兆鴻今天打破沉默,發內部信向員工說明,不會阻擋員工循一般管道謀職,並將員工回覆「交易獎金」的截止日延長至11月底。
花旗銀行出售消金業務,上週傳出和潛在買家簽訂3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招募、僱用花旗銀行員工;花旗的工會也向金管會陳清,公司18日寄送一封關於「交易獎金確認同意書」的郵件,為鼓勵員工繼續支援公司業務、確保交易順利的獎金,但領取條件是須先簽署棄權同意書。
這份同意書內容包括同意對花旗集團所有請求權概括性拋棄、應履行保密及禁止負評義務、行為不得損及花旗利益等,並規定員工10日內回覆同意與否,否則視同放棄。
花旗銀行工會對這份同意書提出質疑說,不應讓員工在資訊不對稱情況,且有時間壓力狀態下做決定。
對相關質疑,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莫兆鴻(Paulus Mok)今天發出一封700多字的內部信給員工,主旨為「給同仁的一封信: 我們會持續聆聽同仁的心聲」。
在信中,莫兆鴻談到花旗出售消金業務進展表示,看到許多信譽良好的買家展現強烈興趣;且在與潛在買家進行溝通的過程中,已進行上百場的管理團隊簡報,回應了上千個問題,會盡最大努力爭取對同仁及客戶最好的結果。
至於外界質疑所謂的禁止招攬條款,莫兆鴻說,這在併購交易的保密協議(NDA)裡是相當常見的條款,用意在確保買方,不會不當使用在交易過程中取得的賣方機密資料。
所以,莫兆鴻指出,只要買家並未取得並在招募過程中利用相關的機密資訊挖角,或是員工經過一般管道(如徵才廣告)謀職,「絕對不會阻擋任何花旗同仁至潛在買家或其他公司任職」。
關於「交易案件獎金」,莫兆鴻在信中表示,從4月以來,一直很努力為同仁爭取這個額外保障,8月開始也與大家進行口頭溝通,過去一週已陸續寄出「交易案件獎金」信件,最後一批也會在近日完成。
莫兆鴻說,公司將會把「交易案件獎金」的適用範圍擴充到所有的消金同仁作為額外保障,也決定將信件的回覆時間延長至11月30日,讓員工有更充裕的時間了解自己的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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