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界質疑日盛金大股東背後涉及陸資,金管會表示,已請CTL申報的實質受益人陳銘達提出佐證,並對他提供的文件進行查核,若有違規隱匿實質受益人情況,將依法限期出清持股。
在富邦金宣布公開收購日盛金後,日盛金陸資疑雲再度引發外界討論。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3日指出,日盛金背後股權結構複雜,更有資訊不透明的法人股東,呼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反思當年為何放行複雜的股權結構投資日盛金,並應強化未來對大股東適格性的監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日盛金控有依照「金控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在年報中揭露前10大股東,其中前10大股東若為法人,也有一併揭露法人股東的主要股東,外界關注的CTL香港建群投資就是其中之一。
林志吉指出,當年日盛金因經營問題,需要資金挹注,由日本新生銀行引進CTL投資日盛金,當時金管會已進行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針對CTL多層次持股投資架構,對最終受益人身分查證到單位自然人股東為止,不過並沒有具體事證證明背後資金來源為陸資。
考量外界持續關切CTL背後實質受益人是否涉及陸資,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已請CTL申報的實質受益人陳銘達作出說明以及提供佐證,並會針對陳銘達提供的文件,查核真實性,若有違反規定情事,將會針對違規事實,依法處分。
若有隱匿實質受益人情況,依據金控法第16條第10項,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或未經核准持有金控公司股份者,主管機關將限期出清持股。也就是若證實陳銘達有隱匿情事,CTL在日盛金的24%持股,可能面臨被要求限期出清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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