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以購買遊戲點數為由,向玩家收取新台幣款項後,再轉匯人民幣匯到中國大陸,初估通匯款項達超過新台幣上億元;其中兩名集團成員今天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裁定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方日前指揮刑事警察局,積極查緝高風險洗錢犯罪型態。檢方在調查時發現28歲藍姓男子、35歲張姓男子涉嫌未經許可,經營銀行匯兌業務,有洗錢犯罪行為,分別裁定新台幣10萬元、5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指出,詐騙集團騙取台灣玩家購買遊戲點數後,再將點數序號提供給詐騙集團,進一步分層銷售序號給不知情的消費者,造成不少遊戲玩家受害。
檢方表示,詐騙集團於台灣玩家購買點數後,要求玩家將所購買支付的款項,匯入藍、張兩人在華南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兩人再依詐騙集團指示,將新台幣匯兌成人民幣,轉匯到大陸地區。
檢方表示,詐騙集團利用類似方式進行地下通匯,涉嫌進行第三方洗錢,初步估計非法通匯款項達新台幣1億818萬多元,從中的不法獲利,尚待進一步查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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