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領有國際駕照的民眾遭警方攔檢,只是國際駕照沒帶在身上、警方系統也查不到資料,讓她吃上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警方還要她帶著駕照到監理所申訴,這可讓外國民眾相當頭痛,因為語言不通,大部分的外國民眾放棄申訴、罰錢了事,有議員建議警方執法應該要更有彈性。
員警:「因為我這邊檔案資料顯示不出來你有國際駕照。」
明明就有國際駕照,卻因為警用系統不連貫,吃上一張最高可罰1萬2000的無照駕駛罰單,這讓嫁到美國去的孫小姐好無奈!
員警:「因為你無照駕駛是要到監理站去繳,所以你就拿著你的國際駕照去監理站問他這個可不可以免罰。」
警方要孫小姐帶著罰單到監理所申訴,好加在這位孫小姐會講中文,要是換成其他外國人不會講中文要怎麼辦?因為光是2015-2017年外國人因無照駕駛遭開罰就有416件,但只有6件申訴辦理,難道語言不通的外國人,只能摸著鼻子挨罰嗎?
外國民眾:「我覺得很困難,因為不知道規則。」
外國民眾:「被發現沒帶駕照、自己也不會講中文,可能真的不會到監理所申訴 ,因為真的很麻煩。」
不能像國人一樣,駕照不用隨身攜帶,外國人普遍覺得很困擾,因為根據規定,在國內待超過30天必須申請國際駕照簽證,即便被攔檢系統就會有紀錄,只是低於30天雖然不用申請駕照簽證,但系統查不到可能因此遭罰,接獲陳情的議員認為執法面應該要再彈性。
市議員戴錫欽:「怎麼樣便民的措施不要用開罰來取代勸導,用很多現在方便的通訊軟體、或是線上一些資訊讓他能夠補正他的確有國際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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