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特別小心,一名張先生和太太在桃園中原大學承租小套房,退租時和房屋代理人點交都說沒問題、過幾天會退回押金,沒想到對方事後追討馬桶和冷氣的修繕費,律師指出除非雙方當初有約定原物返還,不然此舉恐怕違法也不具效力。

先是反悔要他負擔水費,但最讓張先生和太太生氣的是,退租時還扣他押金,在桃園中原大學附近承租小套房長達快3年時間,因為自買新房,今年6月的時候退租,和房屋代理人點交沒問題,約定3天後退還押金,卻遲遲沒有收到,等待換來的居然是要另扣別的費用。

令張先生詫異的是,點交當下明明確認屋況沒有問題,代理人事後卻說馬桶不通,估價後要他負擔,不過張先生認為此舉變相亂扣押金,要求對方舉證,遲至8月下旬才傳單據,一口氣要討馬桶、冷氣修繕費,油漆、清潔等也算,總額達7000元。也沒經張先生同意,直接從押金扣除後退款。

律師胡原龍:「有些會約定說返還的時要原物返還,如果沒有約定的話,他依物的通常效用來使用,原則上應該沒有事實上後來清潔費的問題。」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