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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餐點貴 酒後持槍恐嚇折返看熱鬧被逮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張立陵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8/23 12:39
最後更新時間:2018/08/23 16:16

嫌人家消費貴,就持槍恐嚇!高雄一名盧姓男子,凌晨3點多,開車到一間小吃店內,一進門就拿槍朝櫃台猛力撞擊,當時店內的人都嚇了一跳,立刻報警處理,嫌犯恐嚇完後,開車逃逸,但沒多久他又開車回來附近看熱鬧,警方上前盤查,他還一度不是很配合,但員警認定他就是持槍男子,酒測後0.69,現在不只恐嚇罪嫌,還觸犯酒駕公共危險罪嫌。

圖/TVBS

 
盧姓男子vs. 員警:「為何要跪下?(你先不要動),好,都不要動。」

身穿白衣服男子,涉嫌恐嚇又酒駕,但他還敢跑回現場看熱鬧。

盧姓男子vs. 員警:「不要上銬啦、我不會跑啦,你先聽你先聽(不要銬我啦),你先聽。」 

 
圖/TVBS

盧姓男子開車趴趴走,員警先酒測,但他態度不是很好。

盧姓男子vs. 員警:「好開始(酒測),來再來、再來。」

前一刻警方獲報,到鳳山龍成路這間小吃店,當時店內有人目擊,盧姓男子帶槍來恐嚇後落跑。

盧姓男子vs. 員警:「這一支是什麼槍,那個是BB彈,(BB彈的喔),我有在打小鳥不能拿槍嗎。」

員警vs. 消費者:「剛剛有一個人拿槍進來,是剛剛開車離開的那一個人嗎?」

圖/TVBS

46歲盧姓男子自稱小吃店餐點有點貴,帶著一把槍衝到櫃檯,接著用槍敲擊櫃台,撞出好幾個痕跡,警方事後酒測0.69毫克,疑似想藉酒壯膽恐嚇,連觸2罪嫌。

 
五甲派出所所長吳明忠:「盧姓嫌犯他持槍托,砸完了小吃部的櫃台之後,那隨即駕車離去,那全案依公共危險跟恐嚇罪嫌,將盧嫌依法送辦。」

就算盧姓男子拿的是假槍,但深夜凌晨黑媽媽一片,誰第一時間能分辨真假,餐點貴不吃就算了,他想嚇別人的後果,沒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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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槍枝#恐嚇#櫃台#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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