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16歲少女日前指控,父親要她陪看A片和喝酒,甚至還強吻摸大腿,社工得知後通報警方,該名父親被依家暴、性騷、猥褻等罪嫌送辦。父親大聲喊冤,他稱說是撞見女兒帶男友回家,女兒怕母親知道才會誣陷。由於少女屢屢拒絕作證,檢方認為並無證據指控父親確實有這些行為,最後予以不起訴。
該名父親向檢警供稱,他在去年9月中旬某日凌晨,聽到家中飼養的狗狗一直吠叫,他覺得有異而四處巡邏,之後到了女兒房間查看,竟然發現一名陌生男子。事後得知,女兒那陣子交了男朋友,擔心妻子會因此責罵,還幫忙選擇隱瞞。
對此少女的母親證稱,當天丈夫去察看回來後,僅說了一句「沒事,去睡覺」,自己也是事後得知女兒交了男友,擔心被她責罵,才會誣指父親對她做出不禮貌的行為;加上女兒習慣一進房間就鎖門,家人都沒有鑰匙,丈夫也不可能對女兒做出這些事情。
事後少女均拒絕作證,僅表示沒有證人和證據可供調查,最後認定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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