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76歲陳姓男子,在游泳池游泳時伸出鹹豬手,對女性泳客襲胸,女泳客非常生氣,踢了他一腳,男子辯稱,他是狗爬式游泳不小心碰到,法官不採信,一審判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8萬。
襲胸事件發生在去年,雙方在彰化溪州的泳池游泳,當時年約40歲的女泳客,拿著滑板踢水,76歲的阿伯狗爬式從對向滑過來,兩人交會時,阿伯伸手襲胸,女泳客大驚踢了他一腳,阿伯往前游走,被害人在泳池站起來,回頭看到底是誰。
泳池管理員:「他說他沒有碰觸到她,他不是刻意的(動作比較大就對了)對,他是這樣說,女生說他是刻意的。」
游泳池碰撞並不罕見,不過通常是踢水被踢到,襲胸真的是不小心嗎?
阿伯跟法官解釋,他用狗爬式游,不是故意襲胸,不過法官勘驗游泳池監視器發現,被害人游到一半踢腳示警,突然站立水中張望,連泳裝都沒換,氣沖沖到櫃檯理論。
法官認為,即使狗爬式游泳,頭一直在水面上,可以看到前方狀況,而且水道寬2公尺,扣掉兩人肩寬,還有一米多空間,比對游泳姿勢,認為阿北不是誤觸,是故意襲胸,判定有罪,一審性騷擾判刑5個月,併科發罰金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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