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審理南港女模命案,認為凶嫌程宇預謀性侵,突因被害人尖叫才臨時起意殺人,手段尚非特別殘暴,未達罪無可逭地步,今天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程宇為滿足性慾,自始即有強制性交計劃,突因被害人尖叫,為掩罪行竟予殺害,使女子無辜遭性侵又殞命,犯後毫無悔意,也未道歉、和解或賠償。
檢方求處程宇死刑,承審合議庭考量,與以藥劑、凶器犯強制性交案相比,程宇犯罪情節並非最重,且是突遇被害女子尖叫才動念殺人,目的僅在防止犯行敗露,且事屬突發,應非原來犯罪計劃的一環。
合議庭指出,程宇使女子致命的方式是阻斷呼吸使其窒息而亡,手段尚非特別殘暴,也未達罪無可逭地步,考量除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情形外,應以不量處死刑為原則。
合議庭還提到,即使沒有兩公約的限縮,僅就刑法對強制性交殺人所定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仍應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程宇被控在去年2月間,以梁姓女友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帳號聯絡陳姓女模拍照事宜,相約3月1日拍照。
陳姓女模當天赴約,程宇帶她到台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1樓性侵,再以背包背帶勒斃女模,並盜刷女模信用卡、帶走手機等財物。
程宇另涉嫌在105年12月,以拍攝宣傳照片為由,邀約另名女模見面,同樣在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廢棄商場,猥褻、性侵得逞。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宣判,就殺害陳姓女模部分,判處無期徒刑,猥褻、性侵另名女模部分判刑4年,盜刷、侵占也判有罪,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法院將依職權提起上訴。
陳姓女模家屬委任律師林帥孝則表示,程宇是否臨時起意殺人有待商榷,被害人母親迄今都得靠藥物才能入眠,家屬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認為唯有判決死刑才能撫慰傷痛,將提起上訴。
士林地方檢察署則表示,將依法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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